各二级党委:
根据我校“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为教育引导我校全体党员干部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镜鉴,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良心账“三本账",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始终严守清正廉洁的底线。近期拟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警示教育学习的重要意义
省纪委省监委编印《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敢于担当作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的学习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严守工作纪律,结合实际开展学习
各教学院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学习,选取典型案例作为学习内容。《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读本由校纪委负责提供,履行借阅手续,该书为内部资料且数量有限,需谨慎保管,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天,不得复印留存,学习后及时归还。
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党员干部的学习由校纪委商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各二级党委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学习,各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抓好学习,要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学习简报,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学习,校纪委将对组织学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中共贵阳学院纪委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