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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资产转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2-01-12 11:33  点击:[]

各专业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的彻底整改,全面摸清学校国有资产底数,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校纪委将开展国有资产转接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国有资产管理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对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进行了多次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调整。但是,部分干部交流调整后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资产转移交接工作。2021年10月12日,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关于及时办理人事调整人员国有资产转移手续的通知》,要求所有人事调整人员于11月30日前完成国有资产转移手续。截至2021年12月15日,校纪委对全校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抽查发现,仍有52名处级干部、21名科级干部未按要求完成国有资产转接,导致学校国有资产出现“人、岗、物”不一致的情况较为严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曾反馈此类问题,学校有关部门也进行了认真整改。但从检查情况发现,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规定情况仍然存在短板。巡视整改到位是重要政治任务。因此,各专业学院、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着眼于学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

(一)本次专项整治涉及人员范围

凡在学校内部有工作调动、未及时办理国有资产转移的

人员均属需清查转移物资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需作国有资产转接物资范围

国资系统上不属于现工作部门的物资均属于需要转移的物资,具体物资清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提供。涉及人员名下资产情况请携带U盘到九思楼206国资科核对、拷贝,核对无误后按国有资产转移程序办理交接手续。(转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3)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1.2022年2月28日前,涉及的干部完成个人名下国有资产转移工作;

2.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国资处对相应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并尽快解决。

3.2022年3月16日,校纪委对转移交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处科级干部所在的专业学院或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转移交接工作,督促本部门涉及的干部职工按时完成资产转移交接;

(二)根据学校当前的部门职责分工,应当接收国有资产的部门,要明确专人(资产管理员)做好接收工作,接收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三)国有资产遗失的,当事人要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核准,所造成的损失按照《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不按要求完成国有资产转移交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按《贵阳学院问责工作操作细则》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贵阳学院需转移国有资产处级干部名单

附件2:贵阳学院需转移国有资产科级干部名单

附件3:贵阳学院国有资产转接的方法及要求

           中共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上一条:中共贵阳学院纪委关于开展2022年调研式督查的预通知 下一条: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