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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2-04-02 11:41  点击:[]

各教学院、校直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对清明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三个严禁”。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三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借机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三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出行管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务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有序。各教学院、校直部门要从严从紧管控本部门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离驻地,不前往有阳性病例发生或活动过的县(市、区)。干部职工要自觉减少祭扫活动,节日期间不扎堆、不聚集,不组织、不参加集中祭扫、集体祭扫等大规模群体性祭扫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校纪委将通过暗查暗访、群众反映等渠道,加强对节日期间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的监督,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

校纪委举报电话:0851-85400773;举报邮箱:gyxyjw@163.com

 

                                  中共贵阳学院纪委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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